我儿子九岁了,很喜欢电动汽车,特别是特斯拉。但是我在《华盛顿邮报》上读到一篇文章,作者竟然认为电动汽车完全是炒作,我想我儿子对这篇文章一定很感兴趣。所以我就把我的iPad递给了他(这对他来说可是难得的特权啊),对他说:“拿着,读读看。”
对我儿子这类人来说,“求知若渴”这词就是为他们发明的。但是,他居然看不懂这篇文章。他说:“爸爸,我读不懂。”于是我把文章又看了一遍。第一句是这样的:
新十年伊始,恪尽职守的专栏作家们都应该进行自我管理下的十年一度绩效评估。
接下来是下面这段话:
在过去十年,我以堂吉诃德的方式反攻电动汽车鼓吹之风,极力质疑电动汽车调节气候变化之潜力,而对其成为未来交通运输的清洁绿色浪潮之说更是视如敝屣。
显然,这篇文章不是为九岁孩子准备的。
我突然意识到,我并没有用他的眼光读这篇文章。我知道他会对文章的整体观点感兴趣;但是我却忘了,他作为一个九岁的孩子,他的经历还够不上像“专栏作家”这类的话题,我也忘了他从来就没经历过“十年一度”的事情。
我和孩子的这次经历让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到底是什么会让有些人有时很难读懂一些东西呢?
这个问题很有用,也是圣经的教导者要关注的,因为如果我们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我们就无法造就人。对于大多数听众来说,保罗所说的(未翻译的)方言正如同“十年一度”这样的词语(林前14:9) :
你们也是如此,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怎能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向空说话了。
保罗为什么这么说?方言是很有意思的,因为他说(林前14:5):
因为说方言的,若不翻出来,使教会被造就,那作先知讲道的,就比他强了。
理解了,才有可能得造就。如果人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就无法造就他们。在哥林多前书14章,保罗重复这个原则不下九次。
那么这一原则该如何应用于圣经的教导呢?我有两条建议。
最近我写了一些有关圣经翻译的文章,特别强调哥林多前书第14章的原则。所以,每当我用了一个难懂的词时,读者们就会开始有些评论。他们说这真是“讽刺”啊,说我竟然去使用那些精巧的、艰涩的或深奥的字词语言。那这是否说明,我必须把文章写得完全没有阅读阻力呢?
其实不完全是。这要看你的受众是谁,我会尽量让我的措辞适合自己的受众。我写东西,面向的读者往往是那些博览群书的神学院圣经迷。我能够用一些在我能力范围内非常高深的字词言语,这对我来说没有难度。我的读者也都能明白“十年一度”、“堂吉诃德式的绩效评估”这些措辞,他们也会经常大量地回复我一些类似“绿色浪潮”的表达。
但是在我长达五年半的城市福音事工里,为了向一些人传道的缘故,我会使用我生命中一个很大的特权,就是把那些难懂的词语和那些很容易困扰我的句法全部放在一边。
我喜欢删减那些不够简单明了的词语,也喜欢努力寻找适合我面前听众的词语。我也有几位很好的榜样值得我学习。
唐·卡森(Don Carson)曾在书名中用了“斑驳难辨的宗教律法恪守”(variegated nomism),这并没有错;凯文·范胡泽(Kevin Vanhoozer)使用了巴尔塔萨(Balthasar)的“神学戏剧”(theodrama),这也是很好的。因为他们受到的教育比较高,而这些书也正是写给特定的受众的。因此,有些词虽然要求非常严格,但是用在那种情况下却卓有成效、美妙非常。但是这两位也同样有能力把话说得更简单,而且效果也很不错。他们要么不使用这些词,要么虽然用它们,但也会根据当时情况或者受众的需要对其进行解释。
还有一个有用的方法,就是区分词语和它们所指向的事物。显然,tree(英语,意思是“树”)和arbol(西班牙语,意思也是“树”)指向同一个物体,指向的是同一个概念。因此符号和所指对象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每种语言都有不同的习惯,将特定的符号与现实世界中的特定事物联系起来。
记住这个区别就可以帮助你找到适合你受众的措辞。
词语
“十年一度”(decennial)这个词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所指向的“事物”——也就是这个概念——并不难理解:意思就是“每十年发生一次”。但是“十年一度”会比“每十年发生一次”更显得有模有样。它在英语中的社会地位更高;如果你能理解它,你就成为某种程度的“受过良好教育”俱乐部的一员了。但如果有人不理解“十年一度”这个词语,其实造成困难的是这个词语本身,而不是词语所指向的这个概念。
圣经神学中的词语比如“挽回祭”和“称义”也是同样的道理。我觉得,人们要理解“平息或满足神的忿怒”(也就是“挽回祭”的意思——译注),或理解“从法官那里得到无罪判决”(也就是“称义”的意思——译注),这些并不困难。只要你在教导圣经时能够把词语所展现的画面描绘清楚,人们就会明白这个概念。我每次想到神的忿怒“停留”(abiding)在恶人身上(约翰福音3:36),就总会觉得这“忿怒”特别像停在卡通人物头上的黑云。每多一种罪,这片云就会变得更大,变得更黑暗,然后有一天它就要爆炸。而基督为我在法庭上站立,让那片黑云在他自己的肩膀上炸开,平息了天父的忿怒。概念是容易理解的;但是对应的词语太难理解了,因为它们很不常见。
有恩赐又爱真理、爱邻舍的圣经教师们总会找到方法,将人们对特定事物的了解与它们惯常应用的圣经词语联系起来。
事物
但是如果对比一下,“堂吉诃德式的”(quixotic)”这个词语就是一个不同的例子,因为它所指向的概念,在农家子弟当中并不是很常见。“堂吉诃德式的”这词意思是“像堂吉诃德一样天真理想主义的和不切实际的”。但是一般美国民众并不熟悉堂吉诃德。因此教师们如果使用“堂吉诃德式的”这个词,他们就必须解释它所指向的是什么,否则他们无法造就别人。
“风茄”是圣经里的一个词,就像“堂吉诃德式的”一样,听众不知道这个词指向的是什么。风茄在圣经的叙述中出现过两次:一次出现在创世记第30章拉结和利亚的故事中,另一次出现在雅歌的爱情诗中(歌7:13)。美国郊区居民并不知道风茄是什么,也不知道它们在古代近东地区扮演什么角色。
不过从它的上下文可以发现一些东西。显然,人们认为风茄是可以促进生育的植物。(另外雅歌说风茄有“香气”。)所以为了能够很好地教导创世记第30章,负责的圣经教师必须向受众解释那事物是什么,然后人们才能够明白那个词语。
那么“阴间”是什么呢?道理还是一样的。实际上“阴间”这个词语——许多其它英语圣经译本也都用过——可能是译者的一种逃避行为,也就是说,他们并不确定自己对“阴间”的理解正不正确。所以他们没有进行意义层面的翻译——而是采用了“音译”(“阴间”的希伯来文为 שְׁאוֹל [英文是sheol],这里是指从希伯来文到英文的“音译”——译注)。负责的圣经教师会注意到这一点,并且对词语所指向的事物进行解释,这样人们才可以从那个词语得造就。
你的话语是为着神的荣耀,还是你的荣耀?
普通人——丁道尔的耕童(Tyndale’s plowboy)——对词典里的某些词语并不熟悉,而这些词语很容易带来试探和罪恶。(译注:“丁道尔的耕童”源自威廉·丁道尔在与崇奉教皇的罗马教学者辩论时向对方所发的宣告:“我不管教皇和他的规条;如果神假我以年,不用多久,我要使扶犁耕田的农家孩子,比阁下更明白圣经!”)
其中一个试探和罪是“傲慢”。我承认我就是一个很傲慢的人,就像一个惹人讨厌又自命不凡的拼字比赛冠军,在阅读词典时别有用心地学习某些词汇,这样一来,其他人看到我学的这些词汇之后,就会觉得他们自己又蠢又笨。请不要这样做。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而它特别容易犯的一种罪就是在字词语言上卖弄炫耀。
另一个试探和罪是“口才”,更精确地说,是“依赖口才”。保罗写给问题重重的哥林多教会的第一封书信中就谈到了这个问题:“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林前2:1)
但是也正如许多人所指出的那样,圣经确实充满了口才,保罗的书信也是如此。圣经的诗歌是深邃的;圣经的叙事艺术是微妙的;圣经的每一页都有着丰富的文学手法。但是,问题并不在于使用文学艺术,而是在于依赖它——另外,加一句,问题在于“面向不合适的受众使用文学艺术”。
我们的话语是对他人的一种服侍,就算我们没能实现这一点,至少我们也应该要往这个方向发展。话语也是一种服侍。我们需要常常问自己:我的听众能明白这个词语吗?他们知道这个事物是什么吗?
可能你已经有十年没有问过自己(或者问一个有洞察力的朋友)你的语言是否真的适合你的听众了。那么,或许现在就是十年一度绩效评估的好时机啊。
译:黄晨阳;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eacher, Watch Your Jarg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