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我们的同性恋儿子已经订婚了。”
“牧师,几年前我哥哥为了另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妻子。现在他们邀请我们参加婚礼。”
“牧师,我的基督徒女儿想嫁给一个非基督徒。”
牧师,我们该不该去参加这个婚礼?
在今天美国各地的牧师研讨会中像这样的问题时有发生。它们强调了在性行为、婚姻、离婚和家庭本质方面所发生的革命给基督徒带来的困境。
婚姻已被视为巩固两个人之间不断加深的承诺的一种手段,甚至被视为表达强烈的浪漫情感的一种方式,而没有过多考虑到终生的相互义务。我们已经把关于道德和性道德的问题——什么是正确的、好的和真实的——几乎从头脑中完全驱逐。婚礼现在成了一个可选的程序,完全以有关各方的愿望为中心。
在这种情况下,当基督徒不赞同所爱之人结婚时,他们所面对的道德判断往往是完全出乎意料的,并且会遭到不解和愤怒。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关注的事情往往遭到忽视,并被看作对新娘或新郎以为的那个大喜之日投以恶意。
“你为什么不能为我高兴呢?”这句话出现在我们所深爱的朋友或家人的口中,会对我们的心产生强大的拉力,在我们试图根据圣经真理清晰地思考并做出忠心和爱的决定时,会影响我们的判断。
驾驭这些复杂的伦理难题的方法之一是问一些基础性问题。“什么是婚礼?”和“当我参加婚礼时,我的行为本质上是怎样的?”回答这些问题可以帮助我们决定什么时候该去,什么时候该留在家里。
在我们进一步讨论之前,让我们简单地承认圣经中关于婚礼的两个事实。首先,我们在圣经中没有关于婚礼仪式的详细例子。没有。一个“符合圣经的婚礼仪式”是什么样子的?不知道!但是,第二:圣经关于婚姻的教导帮助我们理解婚礼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第一,婚姻是上帝为一男一女的亲密和终生结合而设计的。
这是《创世记》第二章的含义,上帝在那里宣布,人的独居是“不好的”(第18节)。在我们可以称之为史无前例的婚前辅导课上,上帝把每一种动物的名字都带给了亚当,似乎在强调这样一个事实:在所有其他生物中,“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20节)。只有女人被造作为男人的补充和伙伴。
第二,成为丈夫和妻子需要一个以有约束力的誓言为标志的庄严盟约。
我们知道,在结婚之前,通常有一段公开的订婚期(申命记20:7;马太福音1:18;哥林多前书7:25-28),这需要更高层次的委身和对结婚意图的公开承认。同样,创世记24章中亚伯拉罕的仆人在为以撒寻找妻子时进行的长时间(和令人着迷的)婚姻谈判也是以最终建立一个正式的、公开承认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
这场讨论的另一个重要经文是以西结书16:8,这段经文提供了古代近东婚礼习俗的一个诱人缩影。主用婚姻的比喻来谈论耶路撒冷,说:“又向你起誓,与你结盟,你就归于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这个比喻假定了公开立约作为婚礼一部分的普遍做法,这包括交换誓言作为进入婚姻的一部分。
第三,婚姻是上帝的旨意,既是普遍的,又是神圣的。
让我们记住,婚姻不是作为一种权宜之计给我们以帮助改善我们堕落后处境的。它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罪前唯一存在的“不好”的事情:“那人独居不好”。因此上帝建立了婚姻,作为祂对我们的慷慨关怀的一部分,我们是为亲密关系和社区而设计的生物。与安息日和创世记1:28的所谓文化使命一起,婚姻是一个“创造秩序”:一个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模式,旨在为所有人谋福利。换句话说,婚姻是为人类这一被造物和神形象承载者而设计的,婚姻不仅仅是为圣经中的上帝信徒准备的。
但是,婚姻的普遍性不应该被理解为,婚姻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传统或服务于一个实用目的,只有在它继续发挥有用的社会功能时才对社会有价值。不,婚姻是由上帝建立的,而不是由我们建立的,这个简单的事实提醒我们,它是一个神圣的体系,我们无权篡改。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圣经用婚姻的语言来描述上帝和以色列、基督和祂的教会之间神圣的爱与亲密的关系。
因此,符合圣经的对婚礼的理解将建立在这两个命题之上:婚姻是为所有人准备的,婚姻是神所设立的。
我们现在可以思考一下,当我们去参加婚礼时,我们在做什么?
第一,我们在表示认同。
我们已经看到,在圣经中,婚礼涉及到一个庄严的、公开承认的盟约关系。而社群的陪伴是肯定了正在建立的婚姻关系的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在传统的婚礼仪式中,领会需要告诉会众:“请问会众是否有法律因素,拦阻婚礼的进行,或者有任何其他因素使得婚礼不应该进行,请大家说出来,如果现在保持沉默,请终其一生保持沉默。”
当我们去参加婚礼时,我们不是单纯的旁观者,我们是见证人。我们在证明在我们面前建立的结合是合法的。
第二,我们在庆祝。
婚礼是喜庆的场合。耶稣在被问及禁食的问题时说,当新郎在场时,禁食对婚礼的宾客来说是不合适的(路加福音5:34-35)。耶稣说的是祂自己(与祂的门徒在一起),但是祂用了婚礼的画面说明这一点,因为大家都知道,婚礼是用来庆祝的,而不是用来哀悼的。婚礼是欢乐的场合。
因为婚姻是神所设立的,所以婚礼也是神圣的,这种庆祝活动可以适当地表达对三位一体神的赞美。祂是那位在祂的普遍恩典中为我们的福利和舒适提供了婚姻的人。祂是将夫妻结合在一起并祝福他们结合的那一位。因此,当我们庆祝这对夫妇的幸福时,让我们也心里欢畅,喜乐地敬拜向我们施恩的上帝。
第三,我们在重温我们自己的誓言。
在婚礼上,我们不应该成为附带的旁观者,看着所有的行动发生在前面的证婚人和幸福的夫妇之间。我们是要成为参与者。
具体来说,我们在婚姻的性质和价值方面得到教导和指导,我们被明确或隐含地要求重申我们自己对婚姻的忠诚和爱的承诺,以及对单身的贞洁和满足的承诺。
第四,我们听到(和看到)福音。
男女之间的每一个合法婚姻都至少带有上帝在基督里与祂的子民之间建立盟约关系的回响。但在基督徒婚姻中,这种盟约关系特别明显,因为那时我们公开谈论基督的爱——即新郎,祂在十字架上为祂的教会——即新娘放弃了自己。当宣誓时,我们听到每个人承诺“我愿意”,我们要听到上帝在耶稣基督里对我们“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的盟约承诺,从现在到永远。
如果我们在婚礼上至少做了这四件事,在我们同意去之前,我们需要问自己,我们是否能认真地参加。
由于参加婚礼不仅仅意味着出现,而是真正表示赞同,我们应该问自己,这个特定的结合是否是我们可以愉快地、以清晰和符合圣经的良心来确认的。如果参加婚礼意味着进入并表达对婚礼过程的喜悦,那么这个特殊的结合是你可以在主面前庆祝的吗?如果参加婚礼意味着在你自己对婚姻的信念中形成,那么这个婚礼仪式——它所建立的结合——是否会以合乎圣经的方式塑造你和其他人?诸如此类的问题可以帮助我们考虑对婚礼邀请说“是”是否是一个尊重上帝的决定。
当然,我们需要清楚,不参加的决定可能会造成纷争和伤害,而且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高昂的关系成本。然而,在这个文化时刻,基督徒将越来越频繁地被要求做出这些决定。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调整我们的期望,并将这些决定视为门训成长代价的一部分。话虽如此,如果我们发现我们不能凭良心参加,我们应该尽一切努力以其他方式表示我们对这对夫妇的持续的爱和关注,因为我们寻求将基督的恩典扩展和传达给那些带有造物主形象的破碎的人。
成为婚礼嘉宾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让我们在可以的时候说“是”,而出于对基督的爱说“不”——基督呼召我们通过先爱他来爱我们的邻舍。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Is Attending a Wedding an Endor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