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担心最高法院会在今年夏天的某个时候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参议院民主党人在五月上旬对一项法案进行了强迫投票,以推进一项将堕胎权纳入联邦法律的法案。这项支持堕胎的立法被称为《妇女健康保护法》(Women's Health Protection Act),去年9月在众议院以218-211票获得通过,主要是靠党内支持才获得通过的。
该立法在参议院结果以49-51票失败(所有共和党参议员和民主党参议员乔·曼钦Joe Manchin投了反对票),但它揭示了民主党人计划如何在堕胎权之争的下一阶段开展斗争。
《妇女健康保护法》(WHPA)的既定目的是“保护一个人决定是否继续或结束妊娠的能力,并保护医疗保健供应商有提供堕胎服务的能力。”
该法案规定了提供或获得堕胎的法定权利,禁止任何“比其他医学上可比程序的限制更繁琐,不能显著促进生殖健康或堕胎服务安全,并使堕胎服务更难获得”的限制。
司法部、堕胎服务供应商和任何声称受到该法规所说非法限制伤害的人,都可以起诉并保护堕胎权。
这项立法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确保如果罗伊案被推翻,堕胎在所有50个州仍然合法,而且还为了消除目前在州一级对堕胎的数百项限制。
该立法认为,堕胎限制“严重影响州际商业”,因为根据美国宪法的营商条款,国会有权监管各州之间的商业、交通、运输和教义。
营商条款指的是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3项,该条款赋予国会“管理与外国、各州之间以及与印第安部落间商业”的权力。虽然在过去的司法判决中,对州间商业活动的解释是狭义的。但最近的判决对其进行了更广泛的解释,允许国会监管影响州间商业的跨州或地方规定。
该立法将“生育正义”确定为一项“人权”,即“所有人,无论实际或感知的种族、肤色、国籍、移民身份、性别(包括性别认同、性别定型或性取向)、年龄或残疾状况如何,都有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力和资源,在其生活的各个领域,有尊严和自决地界定以及做出关于其身体、健康、性、家庭和社区的决定。”
根据这项立法,“生育正义”认为所有的人“有权在不受干扰和歧视的情况下,自己决定生不生孩子。”
该法案试图将反对堕胎描绘成促进种族主义和压迫。正如该立法的文本所述:
生育正义寻求解决对健康生育的限制,包括对堕胎的限制,这些限制使压迫性的制度、缺乏身体自主权、白人至上主义和反黑人种族主义长期存在。这种暴力表现在政策上,包括对黑人妇女的奴役、强奸和实验;强迫绝育;对低收入妇女的生殖系统进行医学实验;以及强行带走土著儿童。在美国,黑人、原住民和其他有色人种(BIPOC)及其家庭获得的公平生育保健服务——包括堕胎服务——一直是不足的。
该立法令国会陷入了两难中。一方面,国会声称生物学不能定义一个人的性别认同,另一方面又说生理性别是一个人的独特之处、值得保护,这很矛盾。该法案说,“针对堕胎的限制是一种性别压迫的工具,因为它们针对的是主要由妇女使用的保健服务。”
但随后它又补充说:“本法案中使用‘妇女’和‘女性’这两个词,是为了反映受堕胎服务限制所针对和影响的大多数人的身份,也是为了正视针对堕胎的限制,这些限制的根源在于厌恶女性。然而,获得堕胎服务对每个能够怀孕的人的健康至关重要。”厌女——“对妇女的偏见”——如何适用于那些声称自己不是妇女的人,这有点儿令人费解。
这项立法为堕胎倡导者和民主党计划在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后仍能在联邦层面保护堕胎权提供了路线图。
民主党人似乎认为,州间商业保护将是允许他们阻止各州实施任何堕胎限制的理由。
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规定,“宪法没有授予合众国权力,也没有禁止各州的权力,都分别保留给各州或人民。”然而,自从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新政立法以来,州间营商条款压倒了第十修正案,允许联邦政府从各州和人民手中夺取几乎任何权力。反堕胎倡导者的法律重点可能很快就需要转向回击对营商条款的过度使用,以保持对堕胎的监管权力回到州一级。
但该立法也显示了民主党人打算采取的文化框架。他们明确表示,他们将把反堕胎运动描绘成促进反黑人种族主义和白人至上主义,尽管许多少数民族也都反对堕胎。例如,去年进行的一项盖洛普民意调查发现,不到一半(46%)的美国黑人认为堕胎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只有大约三分之一(32%)的人赞同民主党的观点,即在任何情况下堕胎都应该合法。
由于真正的正义需要保护无辜者,各政治派别、各种族和各肤色的基督徒都应该反击这种将保护未出生婴儿的企图描绘成仇恨、压迫和种族主义的策略。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FAQs: Senate Democrats Unveil Their Roadmap for Protecting Abor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