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能相信‘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呢?你没有读过希伯来书第六章吗? 经文似乎很清楚,如果一个人尝过天恩的滋味、曾经于圣灵有份,然后堕落了,这个人就没有盼望了。如果你只是相信圣经本身,而不是试图把它塞进一套系统神学里,事情就就简单多了。”
我曾经有过很多次这样的对话。事实上,就这个问题而言,我在两边都站过队。我原先反对加尔文主义,后来我又接受了自己曾经反对过的立场。因此对我而言,听到基督徒说:“我没有神学,我只相信圣经”很正常。
但这句话显示了对神学——至少是好神学——的误解。这一观点假定了如果一个人不同意你的解释,那这个人一定没有仔细读过圣经。它还假设了你可以在没有系统神学的前提下纯粹地相信圣经,但实际上你做不到。所以,让我们想一想神学的作用是什么,以及如何诚实地面对神学问题。就让我们拿“圣徒永蒙保守”这个教义来做一个例子吧。
好神学不是先建立一个系统,然后把圣经强塞进去。好神学从聆听神的话语开始——仔细地、敬虔地聆听经文文本本身。当你这样做的时候,你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经文都能给你相同的结论。有些经文(如希伯来书第6章)似乎说圣徒会失落,而有些经文(如罗马书第8章)似乎说圣徒永蒙保守。因为好神学把圣经当作神的话语来对待,它相信这两组经文一定有一些基本的一致性。
而这就是建立系统神学的意义所在。系统神学不是把我们的意思强加给圣经(至少这不是系统神学的初衷),而是我们从圣经中汲取出来的东西。当我们在试图理解希伯来书6章与罗马书8章如何配搭时,我们就是在构建系统神学。系统神学帮助我们对神的所有话语都说“是”,避免我们优先选择我们最喜欢的经文。
正如英国神学家贺武斯(Stephen Holmes)曾经说过:“神学是……在预设了圣经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理这一前提下所付出的努力”。(这包括了那些在圣经中隐含或预设的观念,即便圣经没有明确地表达出来。)换句话说,好的神学相信神的话语包含着一种内在一致性。否则,为什么不简单地推断说希伯来书的作者相信我们会失去救恩,而使徒保罗却不相信呢?
不过,在我们为这一矛盾制定解决方案之前,我们必须诚实地认识到,圣经包含了这两种经文。如果双方都承认圣经中包含了对方的立场来看比较容易解释的经文,很多加尔文派和阿民念派的争论就不会那么激烈了。
所以神学是不可避免的。而如果你相信圣经内部是一致的,你就会耐心地寻求一种与这段文字相协调的解释。
挑战在于构建一个本身符合圣经的系统神学。因为如果我们把一个不符合圣经的系统神学强加在圣经上,我们最终会把那些“不符合系统神学”的经文抠出来、扭曲,甚至丢弃。一个不符合圣经的系统神学会让“有问题的经文”沉默,而符合圣经的系统神学会让每一处经文都能用自己独特的声音说话——同时也会保护圣经不至于让其他圣经真理沉默。这些经文发出的声音可以和谐一致又不完全相同。
打个比方来看,不同的经文就像不同的工具——锤子和螺丝刀之间没有矛盾,它们只是被设计了要做不同的事情。如果读者认为罗马书第8章教导的是“圣徒永蒙保守”,那么他仍然可以承认希伯来书第6章和类似的经文教导了信徒坚韧的必要性和每一个基督徒都“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另一个挑战在于认识到教义是一个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圣徒永蒙保守”与一个人对上帝主权的看法有关。加尔文主义者认为希伯来书第6章其实没有反对“圣徒永蒙保守”这一教义,而不同意这一解经的基督徒通常对神的主权和人的自由意志有着不同的结论(或有不同的假设)。因此,与其指责对方说:“你只是因为你是阿民念派/加尔文派的人而这么说”,不如承认更深层次的分歧,并试图解决这些分歧,这样会更诚实。
那么,诚实的加尔文主义者和阿民念主义者都应该欣然承认,圣经中包含着似乎支持另一方的经文。但每个人都必须问的问题是:“哪些经文更清楚,更不容易被另一种立场所解释?”在某个时候,每个解释者都必须做一个决定:这段经文是如此清楚,以至于它不能有其他的意思,因此那些似乎说了其他观点的经文必须根据这段经文来解释。这就是古老的原则:以经解经,尤其是用清楚的经文来解释模糊的经文。
诚然,这并不总是容易的,因为人们常常对哪些经文更清楚产生分歧。但在“圣徒永蒙保守”这一教义上,我最终得出的结论是,罗马书8:28-30、约翰福音6:37-40和约翰一书2:19等经文比希伯来书6章更清楚、更具有决定性。主要是因为它们都包含了结构化的论点,这些经文并不是简单地提出一般性的意见——它们在提出观点,然后用理由来支持这些主张。因此,阿民念主义的解释就无法适用,因为它破坏了作者试图提出的论点。
以约翰一书2:19为例。约翰在这里使用逻辑论证了“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
主张:“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
理由:他们“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
结论:但他们出去了,这很明确:他们“都不是属我们的。”
这就是为什么这节经文对我这个当时的阿民念主义者来说成了问题,以及为什么我开始把它视为支持“圣徒永蒙保守”的决定性因素:因为约翰给出的支持他主张的理由是我这个阿民念主义者无法给出的理由。为什么我给不出呢?因为阿民念主义的核心主张是,一个人可以“属我们”,将来却不继续“与我们同在”。我对自由意志的看法意味着我们不能保证真正的信徒会继续相信到底,但这样的说法其实破坏了约翰的整个论点,他明确地断言那些真正“属我们的”会继续与我们同在。
在这方面,这里有两个很好的问题:“如果作者同意我的神学,他会这样说吗?”和“圣经要怎么说才能推翻我的立场?”
简而言之,不是所有的文本都同样清晰,但有些文本足够清晰,以至于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就像捕鼠器的复杂程度已经不可简化了(你不能去掉它的任何一个部分而不破坏它的功能)一样,有些经文也是不可简化的复杂(你不能对它的部分给出不同的解释而不破坏它们所提出的论点)。在建立系统神学时,必须优先考虑这类经文。
我前面说过,系统神学是我们应该从圣经中汲取的东西,而不是强加给圣经的东西。但如果你已经断定约翰一书2:19对“圣徒永蒙保守”这一教义来说是决定性的,那么让它来控制你如何解释其他经文就非常合理。事实上,不这样做反而是错误的。因为在这一点上,你已经决定了约翰一书2:19具有决定性,这足以在你的神学把“圣徒永蒙保守”作为一个非常明确的教义。
现在,这并不意味着你永远不会根据未来的研究重新考虑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永远对我们可能出错的观点持开放的态度!我们毕竟不是无懈可击的解释者。但有些教义比其他教义更核心,并不是每一个结论都应该如此轻易改变。同时,要满足于把某些神学结论当作卡森所说的“功能上的不可商量”,也就是说它也许不是一成不变的,但却是精心构筑的,不容易随便脱落的。
我们都是神学家,不管我们喜欢与否。但在上帝的帮助下,我们可以学习成为诚实的神学家。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Yes, You Should 'Impose'a Theological System on the Bible (Just Be Sure It’s a Biblical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