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霍尔姆斯(Steve Holmes)和艾伦·雅各布斯(Alan Jacobs)是当今最有思想、最有见地的两位福音派神学家。如果他们在某个问题上意见一致,而你却不同意时,通常可以安全地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幸运的是,因为这两位一个属于圣公会,另一位属于浸信会,所以这种情况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经常发生。)
最近他们都写了文章,认为尽管他们坚持传统的性道德观,但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此主张“修正主义”的观点并不足以让我们将他判定为“假教师”。有一些人强烈赞同他们的观点,也有一些人强烈反对,还有一些人不知道该怎么想。但在本文中我想重点谈谈他们在捍卫这一观点时给出的一个特别迷人的——而且我认为其实是错误的——理由,这个理由在史蒂夫的文章中尤为明显。他们的论点基本上是这样的:不道德行为不会影响一个人最终是否得救。
对史蒂夫·霍尔姆斯来说,福音派的核心主张“唯独信心”(sola fide)足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你开始在对耶稣的信心这一要求上再加上行为或生活方式的条件,你就在破坏福音本身。他是这么说的:
对我来说,重要的是救赎来自我们接受耶稣所提供的饶恕,而不是其他,没有别的了。“唯独信心”对我来说不是一个有趣的神学口号,他就是按着字面意义的福音真理。如果你加上这个或那个条件,你就等于开始从永恒中抹杀我的大学团契成员或我教会的成员,你就开始质疑那些对耶稣有信心之人的救赎。……如果我那些忠心和坚信福音的朋友们没有救赎的盼望,那么我也不会有。
艾伦·雅各布斯完全赞同史蒂夫的论点,这很重要,但也增加了一个稍微不同的角度。艾伦借鉴了保罗在加拉太对彼得的批评,保罗并没有说彼得是一个假教师,而是批评彼得没有在“福音的真理”上“正确前行”,艾伦写道:
因此,如果彼得可以在福音的基础问题上犯了错,而仍然不被斥为假教师,那么我认为,如果人们在有关性的圣经教导上没有“正确前行”,我们同样不应当看他们为假信徒,而是把他们看作是需要那些持有传统观点的基督徒耐心努力纠正的弟兄姊妹。保守的基督徒不需要与那些人分离,而是要用提摩太后3:24-25所称赞的耐心和温柔继续对话。
换句话说,除了同意史蒂夫的观点,即“唯独信心”意味着性行为(或可能是任何行为)上的罪不能危及任何人的永恒救赎,艾伦还认为,说一个人是“假教师”的前提是对方否认了福音,而不是有没有“正确前行”的问题。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错误行为而不看他为基督徒或不看他为弟兄姊妹。
这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论点,许多福音派基督徒,尤其是改革宗背景的弟兄们都会认同这个论点。毕竟,我们得救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行为上讨神喜悦,不是吗?如果道德犯罪可以使人失去最终得救的地位,那么“圣徒蒙保守”这一教义不就成了一句空话了吗?如果顺服圣经伦理——包括在关系上、性伦理上、道德上——是得救的必要条件,那么我们不就失去福音了吗?
问题在于,圣经并没有到此为止。新约中有很多经文警告门徒们不要行出会危及他们进入国度的行为。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强调了这一点:“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7-19)当我们往下读福音书时,耶稣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关于人们行为的故事——他们如何对待金钱、其他人、穷人等等,并将他们排除在即将到来的天国之外。
很多人认为保罗不看重行为,因为他强调因信称义,但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并不缺少对犯罪行为的警告:“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哥林多前书3:17)“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哥林多前书6:9-11)“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书10:12)“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拉太书5:19-21)“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以弗所书5:5)在这些经文中,保罗所列举的种种情况都明确地将顺服圣经命令(而不仅仅是信心)与继承国度联系起来。
当然,我们还有施洗约翰(“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雅各(“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希伯来书(“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启示录(“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等等。从许多方面来说,列出这样的文本是一项令人不快的工作,因为它略过了围绕这些文本的所有关于恩典、自由、盼望和饶恕的光辉段落,没有这些,我们就没有盼望了。但我仅仅列出这些经文也有一个目的:我们的行为会使我们面临最终审判的风险。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而不是沉睡的。“唯独信心”是荣耀、美丽的真理,但圣经并不是只说了这一个教义。
我有意避免谈论同性性关系的伦理问题(史蒂夫和艾伦都持传统观点,对此我表示感谢),也避免说到那些支持这种关系的人是否应该被称为假教师的问题。艾伦关于《新约》中“假教师”的内容范围这一论点尤其值得我们思考——我自己以前也提出过类似的论点。但是,如果我们开始说,“唯独信心”这一教义就意味着我们不能用最终审判的威胁来警告犯罪之人——如果我们不再能和保罗一样说“那些做X、Y和Z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那么我们就进入了一个值得怀疑的领域。举个最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不断杀人,那么向他保证救恩永不失落对他没有任何好处。他绝对有可能没有得救,任何爱他的人都会告诉他这一点。
正如福音派基督徒喜欢说的那样,我们“因信称义”,但使人称义的信心不是孤独的信心。令人欣慰的真理是:当我信靠神时,符合圣经的行为自然会随之而来。当我靠着圣灵行走,住在基督里,我就会结出许多果子。对于柠檬树来说,生产柠檬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只有橘子树才会觉得结出柠檬很累。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Is Faith Without Works Dead, Or Just Slee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