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幼稚的心田中被播种下那些种子时,我们还在幼儿园画手指画,在车道上骑三轮车。电台里的歌曲为它施肥,电视节目为它浇水,它们逐渐成长,开花散叶。这些种子被冠以伟大、出色、杰出、成就之名。
我们从小就开始吸收那些主导现代生活的价值观:争当第一,要做得最好,成为大人物,出人头地,超越同龄人,名留青史,绝不平庸。
这些欲望在美国就像苹果派一样流行。它们宣扬着正统的国家信条,正如布鲁克斯和唐(译注:Brooks 和Dunn是一个美国乡村音乐二重奏组合),这个国家二人组哼唱着的“我们的梦想要多大就有多大”。
然而更多时候,这些伟大的梦想反成了噩梦:在人之为人的常理上,它们扼杀了信仰,摧毁了梦想,绞杀了爱。
十八岁时,我踏上一场长达二十年的旅程,使我在这些伟大的梦想中迷失了自我。我迷失于自己的雄心壮志和追求以奖杯和文凭所定义的幸福生活中。我的成绩必须比别人的高。我的教会必须在教义、敬拜和奉献上超越别的教会。我当神学院教授时,我的课程必须超越其他人的课程。我按照这样的方式攀爬上了教会阶梯的顶端。我获得了一个又一个文凭。
最终,我能够用拉丁文引用奥古斯丁的《忏悔录》,用希伯来语引用欧沙亚(Oshaya)拉比对犹太教创世记解经的注释(Bereshit Rabbah)以及用德语引用路德的要理问答,但是我却对女儿最喜欢的毛绒动物一无所知。在我的诸多成就中,我“成功”地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上失职了。
自尝恶果后,我在十字架学校学到了平凡生活的喜乐,作普通人的幸福以及小梦想中无法度量的满足感。
保罗写道:“要立志作安静人”(帖前4:11)。如果保罗的这封信是写给美国教会而不是帖撒罗尼迦教会的话,他恐怕得多写一卷书来专门展开这节经文。使徒一本正经地说,不要让你的理想野心勃勃。你要以谦卑为衣的卓尔不群,以平凡的生活拥抱伟大的梦想。换句话说,要立志不让个人荣耀充斥你的人生经历、引导你的人际关系、宣告你的重要性,或是让它指引你要去哪里寻找上帝。要立志不喝此类文化的迷魂汤。
过安静的生活并不是要降低我们的期待,而是要放低我们的目光,看向自己的身边和周围。我们不再举目眺望下一个要赢的奖杯或是要得到的加薪,而是环绕四周看看上帝放在我们身边的那些需要被服事的人,将他们的兴趣和需要放在我们之上(腓立比书2:3)。将我们的眼光从“下一个宏伟目标”转向那些曾经被忽略的小事,那些当我们被更大、更好、更强的偶像迷惑时而视而不见的小事。
与此同时,我们放低自己的目光去看上帝在平凡简单的日常生活中的作为。不是举目寻找下一个激动人心,璀璨夺目,令人难以置信的经历,而是低头看救主与伤心的人一同爬过的死荫幽谷,清洗门徒脚上的污垢,当兵丁在置骰子时在十架上流尽最后一滴血——祂是谦卑的救主。当要赐冠冕给他国度中最大的时,祂指向脆弱又依赖祂的小小孩童。当要提名首先的时,祂高举末后的。
祂将自己藏匿于仇敌之中。任何衣服相比于祂无限的存在来说都太小了,然而祂却将自己缩进了这个小小的空间。祂恩典的盛宴承载于一片面包中,祂那创造世界的话语透过满口假牙的老布道者的口传出。
基督来不是为了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而是来赐予我们祂的爱,在世间最平凡的事情中。
在《地狱来鸿》(The Screwtape Letters)中,大榔头指示蠹木要利用人心中对“对老套(the Same Old Thing)所产生的厌恶感”,那种厌恶感,牠鼓吹到,“是我们植在人心里最宝贵的情绪。”然而,那种厌恶感却是对喜乐的一种扭曲。“老套”指的就是与永不改变的上帝在一起,祂昨天,今天,一兆年以后都不改变。祂用自己永不改变的血通过永不改变的圣灵洁净了我们老旧的生命。我们的主并不对标新立异趋之若鹜,相反,祂呼召我们在不起眼、不荣美之邻舍的需要中寻找祂。
上帝的荣耀以及我们在祂荣耀中的喜乐,如今按照世界的标准来看都不荣美。祂的荣耀不在卓越的成就上而在看似其貌不扬的礼物上,比如马槽和空坟墓。上帝把我们的喜悦用牛皮纸包裹在简单生活中,一个婴孩,一位被钉死的弥赛亚。一个饥饿的邻舍,一位有需要的孩子,通过祂,也通过他们,我们学习在爱中倒空自己以得着丰盛的生命和被救主的爱所充满的喜乐,这位救主在世人意想不到的地方被寻见。
译:解敬婷;校:胡天津。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Joy of an Unaccomplished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