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注:就像C. S.路易斯(C. S. Lewis)所建议的那样,我们要帮助我们的读者“让这几个世纪以来干净的海风吹过我们的心”(出自On the Incarnation: Saint Athanasius with an introduction——译注)。也正如他所指出的那样,“只有通过阅读经典”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接下来要审视一些可能被遗忘、但是依然和现今的教会相关,并且能帮助今日基督徒的经典著作。
作为一名改革宗牧师,我很清楚两件事情:(1)因信称义是一个伟大的教义;(2)约翰·欧文是一位伟大的神学家。这就是为什么我鼓励基督徒阅读关于称义的著作(比如詹姆斯·布坎南和迈克尔·艾伦的著作),也鼓励基督徒读约翰·欧文的著作,尤其是《基督的荣耀》(The Glory of Christ)和《与神相交》(Communion with God)。
如果我告诉你可以一举两得呢?1677年,约翰·欧文写下了一本400页的著作《因信称义》(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by Faith),卡尔·楚曼将这本书描述为“改革宗正统教义的最佳典范”。150年来,天特会议后的罗马天主教徒、苏西尼派教徒、阿民念主义基督徒一直在反对改革宗对称义的定义,这本书在你面对他们或者面对像巴克斯特这样感到困惑的清教徒都会很有帮助。
不止于此。基督的顺服就是一个非常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我们与基督联合纯粹是基于信心。即使(像我一样)你是一个已经信靠了基督的人,你仍然可以通过欧文对相关圣经章节的彻底解读(尤其是16-20页)而有所收获。但如果你认为新教对称义的理解在历史上是新颖的,而在圣经上是站不住脚或者教义上是有问题的,那么你在理解欧文的观点前不要下这个定论。
在这篇简短的文章中,我只能进行浅层的阐述。但我希望它能鼓励你去解决问题。现在,我想强调欧文这本经典著作的三个突出重点。
欧文以一位有牧者心肠的归正学者这一身份来写这本书。这意味着虽然他愿意谨慎细微地对待称义的解释,但他不愿意把这书当作一种学术游戏,即用独特的观点来博取眼球。
这事关重大。如果愧疚的罪人能成为顺从的儿子,那么原本被定罪的罪人就需要减轻他们的罪恶感。从一开始,欧文就表达得很清楚:对称义的第一个探究就是罪疚“适当地得着释放”(7页)。
称义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神圣的上帝面前,我们都是该受审判的罪人,祂的公义不允许祂简单地“赦免罪孽”(出34:7;罗3:25-26)。所以欧文的建议是这样的:如果你真的想了解这个教义,避免无用的思考,那么就把你的良心放在上帝面前,把你自己放在祂的审判面前。思想祂的伟大、权能、威严和公义之后,再问问你自己:我到底想在上帝面前为我的称义做什么辩护?我是靠着自己所做的为自己辩护呢,还是靠着基督所做的为自己辩护呢?(19-20页)。无论你怎么想,你对这个问题的诚实回答揭示了你内心的真实状态。
只要这种基本的、属灵层面的辩护建立在正确的基础上,欧文就愿意在涉及到神学思想时给予人们很多宽容(61,113页)。他慷慨地指出:他“宁愿从一些人的祷告中了解他们对自己称义的真正判断,而不是他们的文章”(18页)。甚至在归算问题上(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的关键区别),他也区分了相信归算给自己的义和真实拥有基督的义归算在自己身上。并且有个著名的观点:“人们可能真的因他们在教义上否认的恩典而得救;人们也可能因他们否认的归算而称义”(164页)。
简而言之,欧文态度坚定地写了一本400页的书来为圣经的真理辩护,同时也足够大度地承认有些人的心比他们的头脑要好。
罗马天主教将称义称之为“通过注入恩典的原则或习惯,使一个人内在地成为义人”(124页)。这始于洗礼,终于最后的审判(137页43行)。然而,欧文认为称义是上帝的一种司法行动:祂宣称罪人在信靠基督的那一刻就称义了。正如欧文所定义的:“说一个人称义就像是宣判一个人无罪释放,必然伴随着罪的赦免。”(124页)
欧文从申命记25:1等段落中论证了这个词的司法性质。在这些段落中,法官需要为无辜的人辩护,并谴责有罪的人(126页;罗8:33-34)。这里面并没有什么新颖的教义,法官只是在宣布什么是真实的。同理,欧文说:“神宣告除祂以外别无义人,那么整个问题就在于他凭什么判断人的义。”(173页)
问题很简单:如果没有人可以靠自己称义(罗3:10-20;诗130:3),并且神称为义的人是“不敬虔的”(罗4:5),那么神凭什么称他们为义呢?为什么祂的定论不是赤裸裸的谎言?
这就是归算的意义,也是它如此重要的原因。事实上,欧文对基督公义的广泛论证是本书最大的亮点之一。在关于“中保”(181-204页)的精彩章节中,欧文认为:在父与子之间的“永恒契约”中(179页),基督同意去承受因我们的罪所应得的惩罚,同时也履行我们未曾做到的顺从。由于这一契约,基督和祂的子民在法律上“凝聚成一个奥秘的人......通过圣灵的联合”(176,178,209页)。
这种奥秘的结合(在圣经中用丈夫和妻子、葡萄树和枝条、头和身体这样的比喻来描述(178页79行)并不是新教特有的想法,而是“大公教会的信仰,历来都是如此”(209页;175页78行)。此外,这种奥秘的结合是欧文所主张的归算之基础(209页)。我们的罪归于基督,祂的义归于我们。这就是为什么称义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虚构词。我们不是简单地被神宣布为义人;神将我们归为义人是因为我们在法律上与那位在永恒中承担我们的罪并把我们带回神身边的人结合在一起(林后5:21;腓3:9;罗5:19;8:1-3、31-34)。
还有关于欧文定义的最后一点说明。虽然“罪的赦免必然伴随着”称义,称义不仅仅是指宽恕(267页)。它也赋予我们“天国产业的所有权”,从而使我们处于一种比堕落前的亚当还要优越的一种状态(7页)。亚当并没有保障,他还没有获得可以让自己永生的公义。但这正是最后的亚当(耶稣)在称义时所赐给我们的。就如耶稣本人所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罗8:1;林后5:17)。
许多常见的对因信称义的反对源于一种错误的观念:即新教徒在某种程度上认为称义就是救赎的全部,而“唯独信心”就是《雅各书》谴责的那种死的信心。虽然有的基督徒会这么想,但伟大的神学家几乎不会这么想,欧文更不会这么想。
与“唯独信心”会削弱善行必要性这一常见的反对意见相反,欧文认为:“善行对所有信徒都是必要的,这一信念是所有人都认可的。”(154页)又说:“我们因信称义;但是……不是……靠没有善行的信心。”“‘唯独’”是尊重信心对我们称义的影响力,而不是它的本质和实在。”(73页)
正如欧文所阐述的那样,虽然我们的眼睛作为身体的一部分从来不是独立的,但唯独通过我们的眼睛,我们才能看到。尽管我们的手和脚对“观看”没有帮助,但我们并没有否认它们在身体中的必要地位。(305页)我们也不会因为否认善行在我们称义中的地位,就否认它在救赎中的必要地位。
当我们声称因信称义就完全没有必要行善时,我们就犯了双重谬误。首先,我们把称义和成圣分开就是“推翻了整个福音”(381页)。第二,我们混淆称义和荣耀(“永恒的实际救恩”),这忘记了虽然称义从没有先于善行,但荣耀却是这样(381页)。
换一种说法,虽然称义赋予了你不可撤销的永生权利,但惟有荣耀才能使你完全拥有善行(143页)。与此同时,除了归正的称义,还有一种“内在的义”是真实存在于每个信徒身上的,但它是称义的“结果”,而不是称义的“条件”(232页)。这只是另一种说法:成圣是上帝用来连接称义和荣耀的,这就是为什么它不能失败(380页,弗2:10)。
我知道欧文的文章是有名的难读。但是牧师们至少应该愿意为了教义的明确性而去做这件困难的事情,特别是在称义的主题上。《因信称义》是基督教最优秀的神学家之一对基督教最核心教义的详尽论述。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它就值得一读。
译:王亚运;校:SMH。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Best Book You've Never Read on Justification by Fa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