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不仅仅意味着某一种喜好,或者是某一种潮流,它更是一种身份认同的标志。我们不只是为了放松或者快乐而听音乐。我们选择并享受某一种音乐,其实更是作为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我们偏爱的音乐风格参与了共同定义我们的身份,并且使我们与众不同。
在我的少年时期,我曾经是某一个不知名摇滚乐队的忠实粉丝,他们的音乐很少在电台里播出。我相信我的音乐口味和我的同伴之间有很紧绷的张力,我们之间没有交集。我参加那个乐队的音乐会,把他们的歌词贴在我学校的储物柜上,穿着奇怪的T恤来彰显我个人的独特。
即使没有那么强烈或明显,但直至今日我仍然感受到这种诱惑,这种在我个人的音乐库里寻找个人身份认同的诱惑。但是上帝通过会众唱诗的歌声,把我从这种音乐性的个人偶像崇拜中拯救出来。
新约圣经教导我们,地方教会的合一是教会见证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帝把犹太人和外邦人联合在同一个身体里,以彰显祂的智慧和尊贵(以弗所书3:10)。和乌央乌央的人群聚集在某一场音乐厅不同,教会并不是主要由一群音乐口味相同的人所构成的。祂是一个用血所买赎的群体,是一群圣灵所充满的敬拜者,他们在上帝里得享至高的喜乐。
因此,一场教会的主日敬拜并不是一段享受个人最喜欢的音乐风格的时间。对于一场得蒙救赎之民的聚会而言,最首要的是以一个合一群体的方式来赞美上帝。换句话说,如果我喜欢我的教会只使用90年代中期的地下摇滚,你可能不喜欢这种音乐。一间总是只有一种曲调,一种音乐风格的教会是无法提供一种迷人的群体性见证的。这样的教会无法展现出我们上帝在拯救和合一上的伟大。然而,在多样性中的和谐则能够将此突显。
圣经规劝我们唱诗既是为了向我们的神发出赞美,同时也是在爱心里为了其他信徒的益处。
要被圣灵充满。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以弗所书5:18-20
在会众唱诗中所经历的喜乐首先是一种以神为乐,但同时也是一种(横向的)喜乐,在这种喜乐中,我们看见其他肢体在他们的信心中得到建造。每一个信徒都能感受到这种在会众唱诗中所经历的喜乐,无论音乐是否是我们的最爱——或许正是那些我们所不喜欢的音乐,更加深我们经历这种合一的喜乐。
现在,如果我们走进一间教会,听见陌生风格的音乐,那么放下我们个人的喜好就是一种真正的牺牲。这有点痛苦、不容易,也令人不舒服。每一间教会有自己的音乐,一种特定的文化性社群基础取决于许多因素,这是无法避免的。
任何教会的音乐都会令某一群人享受其中,而使另一群人如坐针毡。我们应该认识到,并且尊重某一部分人在每周聚会中所做出的舍己,特别是那些教会中在族裔上、文化上或是年龄层次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们。如果可能的话,教会领袖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使我们的音乐更多地具有接纳性,更少地对多样化的群体具有排斥性。
但是地方教会永远不是满足我们个人喜好的地方。事实上,恰恰相反。在这里,我们可以顺服保罗对于反文化性的劝勉:“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立比书2:3-4)
如果我挣扎于享受我教会中的任意一首诗歌,我应该思想上帝要如何透过这些诗歌建立其他人。当教会唱诵其他人喜欢的诗歌或音乐风格时,我需要学习在其中欢喜——特别是当那些人和我处于不同年龄段,或是不同族群,或是不同文化。
最近,我的牧师决定比往常更加频繁的唱一首诗歌,《靠主膀臂》(Leaning on the Everlasting Arms,《生命圣诗》424首——译注)这首歌的歌词是一篇倚靠上帝得蒙安慰的优美祷文。然而,在我的内心里,我并不喜欢这首歌。我觉得它太过时了,旋律太单调,所带出来的喜乐也太浅显,但是你猜猜后来如何?严格来说,我们教会其他几百名会众并没有用相同的耳朵来听这首歌。他们享受其中,不仅仅是享受歌词中的真理,而且享受这首歌的旋律。
当我看见我们教会这个大家庭中的许许多多人对我不会去碰的一首诗歌表现出一种真实的喜乐时,上帝使我知罪。我意识到每一首使我产生共鸣的诗歌背后,都可能有一些圣徒为了我的益处而放下他们的个人偏好。(因此我明白),为了我在基督里的兄弟姐妹的勉励和成长,我个人口味当然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代价。
我仍然享受90年代的摇滚,但是上帝向我彰显了在音乐中更深层面的喜乐——一种我可以与不同年龄,不同族群背景,和不同音乐偏好的圣徒们一起分享的喜乐。
何等大快乐,何等深情谊,
依靠在这永远膀臂上;
何等深平安,何等大福气,
依靠在这永远膀臂上!
译:杨文皓;校:JFX。原文刊载于“渴慕神”英文网站:Sacrifice Your Preferences on Sund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