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注:福音联盟“荆棘与蒺藜”专栏旨在信仰,工作和经济领域给出基于圣经的智慧忠告。如果您有关于如何在工作中荣耀神的问题,或在工作伦理上有困扰,欢迎来信:chinese@tgc.org。
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一起合伙开公司是否违背了圣经中所说的不可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的命令?最近我有一个很好的商业机会,对方有着跟我一样的道德原则(虽然他不说自己不是基督徒)。他不排斥福音,但是没有接受基督。我们很期待听到你的回答,因为我们渴望用生命荣耀神。
谢谢你提的如此重要且实际的问题。使徒保罗教导哥林多教会不要与不信的同负一轭,而这个教导从以前到现在一直都在基督徒圈子里有许多应用上的辩论。以下是一些大家一致认同的原则:
除了警告我们不要跟着世俗随波逐流,保罗也提醒我们,我们必然会与非信徒往来——他没有叫我们完全脱离世界。使徒保罗同时也是制造帐篷的人,而他的客户肯定也包含非信徒。是的,耶稣清楚表明我们是世界中的盐和光(太5:13-16),要在世界彰显出神国度的善工。芥菜种和面酵的比喻(太13:31-33)也明白地告诉我们,不管神把我们摆在什么地方,信徒都能对当地有影响力。
那么,我们该如何在现代的商业贸易中应用耶稣和保罗的教导呢?在资产相互牵扯的状态下,有哪些合约、合股、其他合作关系的界限是需要事先考虑的呢?
以下列举了三个可参考的建议,以谨慎的智慧判定为出发点。这些不是律法的要求,每一个人都要根据自己的祷告、研读圣经,遵循圣灵的引导,去决定下一步该如何做。
第一,与圣经原则相符的价值观
首先,如果基督徒要与非基督徒有合作,那么生意上的价值观和愿景、产品和工作内容必须要与圣经的道德观一致。例如:借着卓越的客户服务爱邻舍。
我有一位朋友是一个基督徒风险投资家,他与一位印度的投资伙伴有许多成功合资的案例。他要求不管是面对投资者、雇主还有任何来往,要以“黄金法则”(马太福音7:12“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译注)作为最根本的指引。
在几年前,一位基督徒国际投资人正要完成一个重大的,十亿美元的开发项目。在最后关头,某个合作方要求再给额外的“行政费”25万美元。这位投资人拒绝这样做,因此这份协议就未能达成(协议原本就已经包含相当多的行政开支)。很多同事批评他的决策,说这样的贿赂在生意场上是必要的。这位基督徒投资人认为有了这样大的生意失败,也许会丢了工作。过了几周,他老板来到办公室,大声的问:“我那位诚实的投资人在哪里?”他原本的惧怕变成惊奇,因为他的非信徒老板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晋升。
第二,有退出机制
合作条例应当包括可以终止合约的条款,当共同拥有的资产以及如果双方(或更多方)无法继续合作时应尽的责任。除了非常稀少且充满信任的少数例子外,面对任何生意上的往来,不管对方是不是基督徒,都应当要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
第三,寻求智慧的建议
在寻找生意机会和合伙人的时候,一定要追寻圣灵以及有智慧同侪的建议。我们美妙的主给了谦卑的人智慧(雅1:5-7)。圣经要我们高声呼喊并且迫切寻求智慧(箴2)。不要忽略了你所在共同体中值得信任的基督徒的智慧,包括教会的长老。罗马书第14章叫我们必须有无愧的良心来践行我们拥有的自由。做生意都会有风险,感到紧张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内心有巨大的不安,请不要继续走下一步。
在我四十年来做牧者的生涯中,我鲜少看见谨慎、自律、常常祷告且有原则的生意人被牵扯进违法的事或个人惹上很大的麻烦。但是,那些因为机会而仓促决定的人,往往之后都得面对艰难的结果。
神没有承诺我们会有世上的成功,但是我们的工作可以成为敬拜的献祭,讨神的喜悦(罗12:1-2;西3:17-23)。
译:Alice Wang;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Should I Be Unequally Yoked i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