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教基督徒,我们都相信唯独因信称义。这意味着我们的信心,而不是我们的行为,是我们所理解的称义教义的核心。当基督徒开始努力理解这荣耀的真理时,他们往往会提出一些重要的问题,诸如:
如果我们要简化“行为”一词的定义,我们可以笼统地把它归为一类:我们可以在神面前依靠自己去做的事情。你可以把任何事情放在这一类里:道德、受洗、坚信礼、参加教会活动等等。行为是我们认为好的事情,行为也是因行为称义的人认为他们可以在神为自己换取某种地位的基础。所以如果有人说:“我相信因信称义”,那么我们就要问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有些人所说的信其实是一种行为。换句话说,他们说自己得以称义是因为他们坚持了自己的信心。
我喜欢史瑞纳在他的罗马书注释中所写的:“行为是一个人自己能力所带出来的结果,但相信则意味着依靠另一位。”归根结底,信心是什么?信心是信靠神,而不是信靠自己。如果信心是信靠自己,那这信心本质上就是行为,因为它的对象是自己的功劳而不是另一位所成就的。想一想创世记15章6节中的亚伯兰:他信神,就以此为他的义。他对于后裔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信心不是建基于他自己的能力上,而是相信神可以使这一切发生。
我们的信心不是行为,因为信心是相信另一位的能力,而不是依靠我们自己的能力(包括相信的能力)。
如果靠的是信心不是行为,但我还是付出了行为,那么我的信心如何发挥作用呢?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十一章第二条这样说:“如此领受并依靠基督和祂义的信心,乃是称义的惟一工具”。这是厘清前面的问题,激起我们喜乐顺服基督的关键。“工具”一词帮助我们看到其中的联系。信心是工具,我们据此紧紧抓住基督,领受祂的一切好处。正如司布真所说:“依靠信心称义,但不是因信心本身,而是因为信心抓住的是基督的顺服。”
还记得我们的始祖被禁止回到伊甸园的入口吗?那里有天使拿着火焰的剑把守。这表明任何人都无法靠着行为回到神那里。踏上这条路,必然会带来死亡。然而,基督以人的身份来到我们中间,祂履行了完全顺服行为之约的所有义务。祂在我们失败的每一个方面都成功了,为祂的子民赢得了永恒的义。藉着基督的顺服——祂为我们所做的和为我们死——我们已经赢得了义。信心寻找到了这一点,并紧紧抓住基督,基督是我们永恒的宝藏!
信心被算为(计算、记作或归入)义,因为信心紧紧抓住了基督。称义既与罪的赦免有关,也与赐予新的地位有关(罗马书3-5;哥林多后书5:19-21)。通常所说的“甜蜜的交换”,指的就是耶稣在十字架上,祂子民的罪被算作(归为)他的,这样他的义就得以被算作(归为)祂百姓的。正如哥林多后书5:21所说: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
信心是领受称义好处的工具,因为信徒是因着信,才把基督紧紧抓住。信心就是这样被算作我们的义。司布真因此这样说(《因信称义——亚伯兰的义》,都城会幕讲道集第14卷,伦敦Passmore & Alabaster出版社1868年出版,第678页):
事实是,信心之所以被算作我们的义,是因为信心抓着基督。信心来到神面前,是靠着基督所做成的事,单单靠着神所定的挽回祭;因此,神把每一个信的人记下算作为义人,不是因为他本身怎样,而是因为他在基督里是怎样的。他可能有千般的罪,但如果他有信心,他就必为义。他可能像参孙一样痛苦地犯罪,他可能像耶弗他一样蒙昧,他可能像大卫一样跌倒,他可能像挪亚一样滑倒;但是,无论如何,如果他有真实活泼的信心,他就会被记在称义的人中,神就会接纳他。当有些人对信徒的过错幸灾乐祸的时候,神却看出他们胸前闪闪发光的纯正的信心之宝;祂以他们想成为的样子、他们内心的样子、他们会成为的样子(如果他们会的话)来接纳他们;用赎罪的宝血遮盖他们的罪,用祂爱子的义来给他的子民穿上,祂接纳他们,因为祂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信心,这信心是义人的标记——无论他们在哪里。
称义是恩典的行动,是神宣布不敬虔的人在祂眼中却是完全的。尤其是,神唯独因恩典而称不敬虔的人为义,唯独藉着信心称他们为义,唯独因基督的顺服而宣布他们为义,唯独为神的荣耀而称他们为义,这些都显明神的恩典而不是我们的功劳。
爱德华兹说得很对(《约拿单·爱德华兹作品集》第1卷,真理旌旗出版社1974年出版,第622页):
“满有主权和恩典的神是这样处理一个没有一点义可言的信主罪人的:祂看他就好像是一个义人一样。”
信心和领受称义的好处之间是什么关系?信心不是看自己所能做的,而是仰望基督所做成的。而在仰望基督的过程中,信心是领受称义的一切好处的工具。
这信心如何带来生命?靠着谦卑、牺牲、喜乐和对基督的忠心。我们只有真正明白了信心不是行为之后,才能开始让信心带出好行为。
译:Jeff;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How Is Faith Not a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