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信仰问答
如何从饶恕走向和好
2021-01-19
—— Steve Cornell

“他说他很抱歉,但这至少是他第十次道歉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有人告诉我,饶恕是我作为基督徒的责任,但是神知道我已经为此尽力了。每次我饶恕他以后,他会稍稍收敛几天然后就又被打回原形。我有种直觉,我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是错误的。他一直没有真正改变,而我却变得越来越愤怒。我该怎么办?”

这样的故事是否耳熟?我总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们正试图饶恕那些一再伤害他们的人。他们知道作为基督徒自己有饶恕的义务,但仍常常觉得自己不是被欺骗了就是被利用了。他们也觉得自己正在纵容施害者的自私行径,因此,在努力饶恕的同时这种感受令他们困扰。饶恕都得这样吗?

饶恕的同时可以先不和好吗?我们得了解饶恕与和好的区别。神命令我们总要饶恕,但饶恕并不必然带来和好。

饶恕与和好不一样

耶稣明确地警告我们,如果我们不饶恕那些得罪我们的人,神就不赦免我们的罪(马太福音6:14-15;马可福音11:25)。圣经并不是说我们要用自己对别人的饶恕来赚取神对我们的饶恕,而是说神期待我们这些得了饶恕的人也能饶恕他人(马太福音18:21-35)。然而,饶恕与和好大不相同。我们可以饶恕某人却不立即与之和好。

一个人可以因着她与神的关系选择饶恕另一个人,这种饶恕并不取决于她与施害者的关系。但和好的焦点在于恢复破裂的关系。如果两人之间的信任遭到严重破坏,那恢复关系就需要一个过程——有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和好与饶恕不同,和好往往基于施害者的态度和行为。虽然和好的目的是恢复破裂的关系,但屡次严重冒犯他人的人必须愿意承认和好是一个过程。他们如果真心悔改,就会承认并且接受治愈自己造成的创伤需要时间。

在许多情况下,即便一个施害者向被他伤害的人承认错误并且请求饶恕,被伤害的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原谅你,但我需要一些时间来重新建立对你的信任和恢复我们的关系。”真饶恕的证据是这个人从复仇(罗马书12:17-21)心态中得释放,但饶恕并不必然带来关系的自动修复。

虽然神赦免我们的罪,但他从未应许除去我们的罪带来的一切后果。的确,被饶恕,恢复关系和重建信任是奇妙的经历,但重要的是施害者明白重建信任的过程受自己的态度和行为的影响。言语本身往往不足以恢复信任。当一个人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并对是否要与施害者和好而犹疑不决时,在开始和好之前,寻找施害者改变的证据不仅是正确的,也是明智的。

和好的时机

和好的过程取决于施害者的态度、背叛的深度和伤害的方式。当被得罪的人走向和好时,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确认施害者悔改的真实性(路加福音17:3)。一个未悔改的施害者会憎恶你试图求证他认罪悔改真实性的动机。施害者可能会说一些操控性的话,比如,“我想你自己可能没有能力饶恕”,或者“你还是基督徒呢,我还以为基督徒都很有爱心和同情心呢。”

这些话暴露出一颗未悔改的心。不要被它操控从而忽略确认施害者悔改真实性这一步。对于一些困难的案例,最好能寻求智慧人的辅导和帮助。受辅导者应该了解饶恕与和好之间的区别。这样的人可以帮助受伤害者建立界限,设立和好步骤,使他们走向和好而不是复仇。

如果施害者不能清晰地认罪悔罪,就很难真正地恢复破裂的关系。我们应尽力确认施害者真实地悔改了,尤其是在涉及屡次犯罪的情况下。即使是神也不会饶恕一个没有真心认罪悔改的人。不愿离弃罪的人,不会在神那里得到赦免(箴言28:13)。

当然,唯有神能知晓人心;我们则必须评估行为。正如耶稣所说,“凭他们的果子,你就能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6a)。我们绝不能让悔改的表象左右我们的反应。眼泪或看起来很后悔并不能取代态度和行为的明显改变。

真悔改的七个标志

有七个迹象可以表明施害者是在真正悔改:

  1. 对其行为承担完全的责任。(而不是说,“既然你认为我做错了事…”或者“如果我做了冒犯你的事…”)
  2. 愿意接受别人的督责。
  3. 终止伤害他人的行为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事。
  4. 不再为自己的错误辩护。
  5. 不对伤害他人的行为不屑一顾或轻描淡写。
  6. 不因别人怀疑他的真诚或要求他显出真诚而忿忿不平——尤其是在涉及屡次冒犯的情况下。
  7. 必要时做出赔偿。

斯托得(John R. W. Stott)在《承认你的罪》(Confess Your Sins)一书中写道,“如果我们让自己与一位犯罪而不悔改的弟兄完全恢复亲密的交通,那么我们所显露出的不是爱的深度,而是爱的浅薄——因为我们所做的并不是为了他的最高利益。越过了悔改的饶恕,不是来自于爱,而是来自于多愁善感的情感。”

给那些对和好犹豫不决的人十条准则

那些受到严重(且多次)伤害的人理所当然地会对是否要与伤害他的人和好犹豫不决。然而,如果伤害你的人真诚地悔改了,那么对和好持开放态度就很重要(除非涉及到明显的安全问题)。耶稣敦促我们及时与人和好(马太福音5:23-24)。如果你对和好犹豫不决,以下十条准则是给你的建议。

第一,诚实地对待自己的动机。明确你的愿望是做讨神喜悦的事,而不是报复他人。就像约瑟所做的那样,在你与神的关系中解决饶恕的问题。和好的原则就是放下报复。

第二,态度要谦逊。不要让骄傲毁掉一切。放下你对施害者的任何报复性态度。比如,我们不是要求别人来赚取我们的饶恕。问题不是赚取饶恕,而是努力实现真正的和好。这需要谦卑。那些专注于报复和复仇的人,已经让服事自我的骄傲控制了他们。

第三,为伤害你的人祷告。耶稣教导门徒要为恶待他们的人祷告(路加福音6:28)。当我们为别人祷告时,我们对他的态度就会改变,这是令人惊奇的。也祈求你有力量与人和好(希伯来书4:16)。

第四,愿意承认你的某些做法可能也带来了一部分问题。正如谢恳德在《我们和好吧!和平使者解决冲突之道》The Peacemaker: A Biblical Guide to Resolving Personal Conflict)中所写(英文直译):

“即便争端并非由你开启,但是你的缺乏了解、不经思考的用词、没有用耐心或是没有用爱的态度来回应,都会使问题雪上加霜。当这样的事发生时,很容易表现出好像对方的罪比你多,因而能抵消你一部分的罪;然后你会不自觉表现出自以为义的态度,这导致你无法去饶恕人。胜过这一倾向最好的方法是,用祷告的心去检视你在冲突中所扮演的角色,然后写下每件你做到和没有做到的事。记住你自己的过错通常会使你比较容易去饶恕别人。

然而,这样的做法并不是在提倡不分情况各打五十大板的理念(马太福音7:1-6)。

第五,对施害者要诚实。如果你需要时间来处理他的所言所行带来的影响,那就诚实地告诉他。然而,我们绝不能以需要时间为手段来操纵和惩罚对方。

第六,客观地看待自己的犹豫。也许你有充分的理由对和好持犹疑态度,把它们客观地讲出来。例如,有时,反复的认罪和同性质的冒犯行为使得信任难以被重建,这是可理解的,也是一个很客观的担心。清楚地分析你怀疑施害者诚意的理由。

第七,清楚说明和好的准则。建立明确的和好准则,和好的要求需要得到对方的清楚理解,例如恢复原状的要求,也应该包括诸多因素,例如承担经济上的责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或寻求药物滥用治疗等。

第八,警惕撒但的诡计。在以弗所书4:27,保罗警告我们可能会在生活中给撒但机会。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警告尤其针对是不受控制的愤怒。过了几节,他写道,“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做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于神。”(以弗所书4:29-5:2)。默想并操练这些话。

第九,要谨记神的主权。正如使徒保罗所写,“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书10:13)他写给在罗马的信徒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马书8:28)

再次引用谢恳德(英文直译):

当你无法饶恕人时,想想神会如何使用这样的事使我们受益。这是一个荣耀神的特别机会吗?你如何服事人并帮助他们在信心上成长?为了让自己成长的缘故,你有什么罪和软弱正在显露?什么样的品格是你正要操炼的?如果你把得罪你的人视为神手中的器皿,为要使你成熟、服事人和荣耀神,可能会让你比较容易饶恕。

第十,对和好的期望要符合现实。改变往往需要时间和努力。施害者阶段性的失败并不总是因为没有真心悔改。行为模式常常深深嵌入内心,因而会有力地控制个人的生活。改变的关键指标是施害者的态度。虽然你应当谨慎,但请留意不要要求一个真正悔改的人作出保证。如果他们跌倒了,可能需要再次在爱中对质,认罪和饶恕。改变的过程往往伴随着挫折和失望。在和好的过程中不要轻易放弃。要对完全恢复关系的目标持开放的态度。


译:Jenny ;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How to Move from Forgiveness to Reconciliation.

Steve Cornell(史蒂夫·康奈尔)是宾夕法尼亚州米勒斯维尔圣经教会(Millersville Bible Church)的主任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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