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弃罪恶
和配偶一起观看色情内容是罪吗?
2025-05-29
—— John Piper

是的,夫妻一起观看色情内容是一种“令人作呕的罪”,它扭曲了婚姻,也玷污了基督对教会的爱。“基督在教会中所获得的喜乐,绝不可能是通过想象一个妓女而被唤起和激发的——这是不可思议的。”

在圣经中,基督在属祂的教会里所获得的喜悦,正代表着丈夫在妻子身上获得的喜悦。婚姻中性爱的亲密,是在向配偶表达:“在众人当中,我唯独选择了你。你是我唯一可以以纯洁无瑕的喜悦享受的对象。我的眼中只有你。无论是我的心灵还是我的身体,都不会去追求其他女人。我全部的心意、眼目、身体都献给你。你是我唯一的喜悦。”那么,“如果在夫妻间最甜美、最纯洁的合一时刻,你却用那些污秽不堪的色情毒药来喂养,这究竟是在向世界传递怎样的信息?——这是在亵渎基督对教会的爱。”

对于那个劝妻子和他一起看色情内容的丈夫,派博牧师严厉指出:“这是对你妻子的极大羞辱。丈夫啊,如果你诱惑你的妻子,哄骗她,引诱她,说服她去接受这种将婚姻之爱扭曲为色情幻象的行为,你应该感到羞耻。你应当立刻在神面前悔改,并告诉她,你为自己用如此卑劣的东西玷污了如此纯洁、如此柔美、如此深刻、如此神圣的合一而感到多么愧疚。是的,你应该用‘卑劣’(vile)这个词。你需要在你的词汇里有‘卑劣’这样的词。因为这种行为不会让妻子感到被尊重。”

她被贬低了。一个丈夫若执意要这样做,他的行为就像一个野兽,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丈夫。这种“令人作呕的罪”亵渎了基督,助长了那病态的色情产业,也羞辱了那位你本应珍惜和滋养的妻子。[1]

更普遍地说,妻子绝不应当参与丈夫的罪恶。“妻子绝不应跟随丈夫犯罪”,因为基督才是她“终极的元首”——这是一个永远高于丈夫的权柄。[2] 彼得在写给那些嫁给不信主之人的妻子的信中(彼前 3:1–6)就应用了这个原则。妻子要顺服丈夫,但不是绝对的顺服。“这段经文的要点是:一个女人有了一位新的主——耶稣,祂高过她的丈夫。她要尽力把丈夫赢过来,使他也能加入这份对基督的忠心委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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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955 问:“Is It Sinful to Watch Porn with My Spouse?”

[2]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495 问:“What Will Submission to My Husband Look Like?”

[3]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9 月 8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680 问:“Hope for Hard Marriages”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311-312 页:“Is it sinful to watch porn with a spouse?”

John Piper(约翰·派博)是“渴慕神”网站(DesiringGod.org)的创始人及导师,伯利恒学院和神学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长。他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恒浸信会(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担任牧师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书籍,包括《渴慕神 : 论禁食祷告》、《十点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让头脑被灵性的激情点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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