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人式领导是自下向上的领导方式。它和我们熟知的自上而下的所有领导方式(如皇家君主,独裁暴君,高高在上的宗教大师,卓越的学者,沙皇官僚,首席执行官等)相反。有人这样描述自上而下的领导方式:“老板大声地命令员工,员工回家后大声地命令配偶,配偶大声地命令孩子;孩子去踢家里的狗;狗去追邻居家的猫。”听起来像你的教会吗?这是不应该的。
这种自上而下的模式不仅仅是最常见的,也是罪人最自然的选择(因为它反映了魔鬼的本性)。对人发号施令总比协助、激励、启发、鼓励他人更容易。这也是一种更加可预测的和低风险的方式。我见过很多牧师为了更好地掌控结果,往往自作主张而不去和神的百姓们商量或者投票决定。
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中的圣徒把自己看作仆人(创世记 18:3;19:19;申命纪4:10;民数纪 12:7;耶利米书 44:4;罗马书1:1),正如基督自己也是如此(马可福音10:42-45;约翰福音13:14-17; 腓立比书 2:5, 7)。最后一处经文阐述了基督是怎样放弃祂的权利、名望、美誉和王权而成为一个仆人的。这些圣徒,尤其基督自己,是我们仆人式领导的榜样。
有人曾经问:“我怎么知道我是否如仆人般地服侍?”回答是:“当别人把你当作仆人使唤时,从你的反应就可以知道!”但在牧养事工中,还存在更多的仆人式领导的特点:
监督需要双方诚实无伪。
监督需要双方尽忠。
监督需要清晰的条款(见约翰·派博的“accountability questionnaire”《监督问卷》)。
监督需要清楚的流程。
前面的部分对服侍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仆人式的领导仍然要领导。他们做领袖所做的事——指挥,组织、分工等等——但他们是以仆人的身份做的。 在《有效的牧养》一本书中,比尔·劳伦斯写道:“仆人”是“领导”的前提条件。
仆人式的领袖行使权柄,但是他们的动机、焦点、价值观和方法与其他的领导不同。他们行使权柄的动机是:(1)因对基督的爱激励着他们,(2)他们关注的是基督的利益,是十字架所显明的荣耀,以及为那些和他一起跟随基督的人洗脚的勇气(第100页)。
但是劳伦斯接着马上说,他们仍然要领导人。
作为仆人式的领袖,领导中一定有服侍,服侍中一定有领导。换句话说,仆人式的领袖在服侍中领导也在领导中服侍。
格林利如此说:
仆人式的领袖是以服侍为先…… 这首先来自于一个希望服侍的自然情感,先去服侍。然后是内心的选择让人渴望做领导者。这样的人完全不同于那些以领导为先的人。以领导为先的人可能是为了满足那种异常的权力欲望,也可能是为了获得财富。以领导为先的方式和以服侍为先的方式代表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
我希望每一个牧者,和每一个在主内服侍的人,都以服侍为先。